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成功举行******
中新网埃及沙姆沙伊赫11月16日电 当地时间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边会由中国新闻社与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能源基金会协办。
中国新闻社总编辑张明新作视频致辞。 供图中国新闻社总编辑张明新在视频致辞中表示,气候变化是我们这个时代必须直面的全球性重大挑战。共识就是力量,在气候变化治理领域,媒体扮演着普及知识、行动倡导、连接各方、凝聚共识的重要角色。中新社一直高度重视气候传播,积极拓展工作领域,愿为讲述传递中国与世界的低碳好故事、绿色好声音以及合作新成就,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任田成川作视频致辞。 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任田成川在致辞中表示,加强气候传播,积极提升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宣教中心以提升公众环境和气候意识为己任开展积极探索,积极打造品牌项目和宣传平台,包括开展丰富多样的气候传播活动、发起成立气候传播平台和行动网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教育培训等。
在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看来,实施气候变化政策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能源基金会的愿景和生态文明思想一脉相承。他说,应通过气候传播让社会公众接受应对气候变化的新意识,尤其要为青年一代所接受,并最终转化为青年一代的行动。能源基金会早在七八年前,就专门成立了相关的传播项目。
图为王毅在“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上进行演讲。 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王毅在演讲时则提到,中国正在构建一个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这需要协调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关系,还要有更好的公共参与。他认为,通过建立国家公园,一方面能够利用国家公园本身的教育功能来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公众的参与,也将更好更快地推进中国国家公园的建设。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展局局长助理管秀鹏介绍了该合作组织开发的能源全球平台,“接下来我们将以能源全球平台为媒介,与各方携手共建全球能源互联网,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推动社会共识的形成和广泛的公众参与需要一场公众气候观念的升级。”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气候传播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曾繁旭认为,气候传播要逐渐实现范式转变,通过好的故事,让科学数据和政策转变为真实可感的公众生活,让公众觉得,能源、气候议题并不在远方,而在你我身边。
能源基金会策略传播项目主任荆卉表示,“让气候议题更加主流化,未来有很多可以继续发力的方向,比如强化公众对于气候问题和低碳解决方案更科学的理解、增加气候变化在社会讨论中的可见度、强调低碳转型以人为本的定位,以及给公众提供更多参与机会和直观体验,让人们认识到自己既是低碳转型的贡献者,也是受益者。”
图为彭大伟现场分享对中国气候报道新趋势的观察。 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中新社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兼中新网副总编辑彭大伟分享了自己对中国气候报道新趋势的观察,“随着VR、AR等技术及新媒体、融媒体形态的不断延伸发展,未来的气候传播形态将更加广阔,针对的受众将更加广泛,也必将在全社会汇聚更大合力。”
伦敦大学学院可持续金融和基建转型首席教授梁希分享了对中国企业ESG发展的见解并建议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方面根据国情制定本土化的信息披露标准,推动智能化的数据收集,同时通过能力建设和政府领导,从根本上提升市场主体对ESG的认知。
图为“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现场。供图在边会圆桌对话环节,“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廖原、绿色和平中国首席代表袁瑛,就面向“双碳”目标转型实践与气候传播的议题进行讨论。
张建宇认为,技术进步使我们对气候变化做出的贡献能够可持续以及可被认识到。有了支持的态度、理解的程度,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具体改善,我们将可进入美好生活和气候友好的新时代。
廖原也认为,技术的赋能使得我们对更美好生活中舒适的追求,以及对气候变化做出的贡献,两者开始趋同,这能够帮助每个人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支持、理解和行动落到实处。
“公众气候行动具有多样性和在地性”,袁瑛指出,ESG等新兴议题,对企业采取更高更好的气候行动有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同样会推进公众、企业采取不同层级的气候行动。(完)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